今天是

鄂州市教育局服务承诺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35359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5年09月29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9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一、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做到“阳光收费”。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二、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投诉办法公开、违规处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塑造优良的师德师风。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滥发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对审批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招聘新教师、招生考试工作、学籍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工作,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行政。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五、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受理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便民电话:3386009。

                                                    二○○七年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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