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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15日

市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由鄂州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2015年工作计划等。系电话:0711—3386001,电子邮箱:xiaoyuanyuanr@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 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件。
   2 、公开方式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市教育局通过多种措施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鄂州市教育信息网站上开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发布;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一年来, 凡属全市教育系统的重大活动,都在鄂州日报和鄂州电视台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是利用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答复。鄂州教育信息网是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是最快捷、最常用的公开途径。市教育局在鄂州市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了《在线问答》栏目,及时回应网民诉求,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复。
   3 、2014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教育局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保障等内容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同时在市教育局网站设立了公告、重要通知、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栏目,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
   4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根据省、市物价局和财政厅(局)确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截至2014年底,尚未出现上述情况。
   5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教育局明确,由局监察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0711—3386055,着力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2014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 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按照 依法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的原则,以便民惠民为最终落脚点,全面提高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 明确政务公开领导责任。 为全面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丁永辉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协调。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各科室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承担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
   2、 建立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今年,我局对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实行目标考核制,目标考核中将政务公开作为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共性工作目标,要求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主动、及时在鄂州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每季度对各科室及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年终根据各科室公开情况进行权重打分。
   3、 深入开展业务学习。 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机关业务学习范畴,通过专题会议、教育局域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配合、自觉履职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1、 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 深化中考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结果、投诉办法、收费标准、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统一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归口到招考中心,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统一网上录取,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严肃考风考纪,实现了“安全保密零失误、考务管理零差错、违纪舞弊零记录”,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2、 及时公开教育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 为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我局明确要求各科室、二级单位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公开工作的动态信息,做到便民利民,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充分利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的优势,在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了领导机构、机构设置、教育概况、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教育公开、公众互动、在线问答等栏目,全面公开教育系统各项工程建设、教师招聘、人事调整、项目审批等情况,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教育信息,加强了教育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消除了群众对教育的误解,增进了群众对教育的了解和理解。借助区级媒体的平台,加强政务公开。认真做好投诉和信访举报工作,对局长信箱、在线问答上的群众提问及时进行回复,对东湖社区上的网络舆情实时进行监控,做好“亲民热线”工作,及时为群众答疑解难。
   (四) 严格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台账
   对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提交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签后,第一时间在鄂州教育信息网上公开。对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局办公室建立台账,做好记载,规范管理。
   三、 存在主要问题
   2014 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回应网民诉求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还有待扩大,公开实效还有待提升,公开形式还有待丰富,我局将继续加以实践,不断改进,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2015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教育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保证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内被广大公众知悉。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以信息查询便民性为原则,在办好教育信息网的基础上,对于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印发信息通报,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降低公民查询成本。
   三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奖惩机制,在对机关各科室实行目标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对学校的目标管理,加大信息和宣传工作在年终考评中所占的比重,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制度。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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