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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由鄂州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013年工作打算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鄂州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1-3386002,电子邮箱:xiaoyuanyuanr@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条,其中各科室信息215条、工作动态信息53条、人事类信息31条。
2、公开方式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局通过多种措施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鄂州市教育信息网站上开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发布;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一年来,凡属全市教育系统的重大活动,都在鄂州日报和鄂州电视台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是利用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答复。鄂州教育信息网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是最快捷、最常用的公开途径。我局在鄂州市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了《在线问答》栏目,及时回应网民诉求,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复。
3、2012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教育局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保障等内容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同时在市教育局网站设立了公告、重要通知、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栏目,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根据省、市物价局和财政厅(局)确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截至22012年底,尚未出现上述情况。
5、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教育局明确,由局监察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0711-3386055,着力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2012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要做法
2012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全面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年初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局长丁永辉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协调。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各科室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承担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
2、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编制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鄂州市教育信息网(http://edu.ez.e21.cn)为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平台,对教育招生、考试、学生资助、职称评定等百姓关切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公示。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领导机构、机构设置、教育概况、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教育公开、公众互动、在线问答等栏目,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进一步健全。关注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督促从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法规、收费依据等方面对部门信息实行全面公开,为推动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定基础。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效能建设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各科室在拟制文件时要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由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网公示,形成了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工作机制。
4、加强信息业务学习。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机关业务学习范畴,通过专题会议、教育城域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配合、自觉履职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在抓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时回应网民诉求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还有待扩大,公开实效还有待提升,我局将继续加以实践,不断改进,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保证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内被广大公众知悉。
2、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以信息查询便民性为原则,在办好教育信息网的基础上,对于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印发信息通报,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降低公民查询成本。
3、进一步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研究出台信息和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加大信息和宣传工作在年终考评中所占的比重,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制度。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四、2013年工作打算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系统地办好门户网站,加大信息梳理,第一时间公开政府工作信息,使人民群众登录《鄂州市教育信息网》即可方便快捷查询有关教育工作的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定期召开会议,明确成员职责,保证领导小组工作正常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着力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鄂州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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