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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中考今年有十二大变化

信息来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日期:2013-03-22


 

           鄂州市中考今年有十二大变化
       我市2013年中考招生方案确定,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有12大变化,其中鄂高指令性计划80%将分配到校、录取批次减少、优录加分条件增加等变化值得关注。  
  1 异地考生凭学籍证明可考试
   在鄂州市初中就读并获得该市初中学籍的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鄂州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属鄂州市户籍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鄂州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名。
  

2. 统一使用省招办网上平台报名 
  从2013年起,鄂州市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志愿、录取,网上报名入口:鄂州市中考中招网(www.ezzs.cn) 
  网上报名前,各学校在网上生成考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
  

3  未填报志愿不能被学校录取
  今年更加重视考生填报志愿这一环节,考生必须严肃对待自己的志愿,因为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被学校录取。
  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于515日开始,75日截止。
 

 4  往届生读中职可补办报名手续
  按全省统一部署,中考报名统一于3月初开始,3月底截止。对未参加中考,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初、高中应、往届学生,市招考中心安排专门时间,为其补办报名手续。

5 成绩复查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三科考试成绩由各组考部门在58日-17日公布并进行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由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统一登记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上报各组考部门,逾期不再受理。而在以往,这三科是在文化课成绩出来后再一并进行成绩复查,今年提前到中考之前。文化课成绩于71日公布,72日、3日成绩复查。
  

 6 鄂高指令性计划的80%分配到校
   2013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按照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济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街办、市直学校七大块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
    各区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本区各初中学校2013年中考应考人数分配到校,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分配生),指令性计划的20%面向全区。
   与去年六大块相比,今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分配区域扩大到7大块,增加了街办这一块。而今年也将去年的70%名额分配到校提高到80%,增加了分配生比例,减轻了学生负担,避免学校之间竞争的白热化。
  

7 鄂州市六中适量招收农村学生
  鄂州高中、市二中、华森中学(民办)、鄂东高中(民办)以及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四中、市六中面向城区招生,适量招收农村学生;泽林高中、秋林高中面向鄂城区招生;华容高中、葛店高中面向华容区和葛店经济开发区招生;梁子湖高中面向梁子湖区招生。
   往年六中只面向城区招生,今年则将招生范围扩大,适量招收农村学生。
   

 8 录取批次由6批调整到5批
   今年录取批次由6批减少到5批,分别为提前批:中职类学校录取;第一批: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第二批:鄂州高中飞翔计划录取;第三批:鄂州高中择校生计划、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第四批: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和民办高中录取。
   此次批次调整,将民办高中录取与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合并。
  

9 各批次自动生成录取分数线
   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由各区按分配指标划定本区的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标自动生成各校的录取资格线。
   其他各批次的录取只公布各高中录取预估线,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市招考中心严格按志愿投档,各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就形成该校的录取分数线。
  中职学校按志愿投档不划线。

  10 分配生成绩不能低于分数线10分
  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分区录取,各区分配生(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分配指标,以学校为单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各区的指令性计划的20%,以区为单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就形成该区的录取分数线。
  若各校分配生成绩低于本区录取分数线下10分,则分配名额收回到区,以区为单位,继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此类推,额满为止。
 

 11无录取通知书不予报名注册 
  今年,各高中严格按市招考中心打印的新生录取名册下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登记。对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登记的考生,学校应及时到市招考中心注销其录取资格 
 

 12 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综合比赛获第一名加10分
  按照今年省招办规定,由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综合比赛获得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学生,可以加10分,这在去年是没有的 
  加分、优录证明材料由学校初审,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所有加分、优录证明材料须凭相关原始证件审核。对经审核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及加分项目要进行层层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弄虚作假的,降低一档录取。430日前完成优录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其他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应届毕业生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由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综合比赛获得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学生。
    (3)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父、母生育二胎女孩落实了长效绝育措施的农村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同时符合第(1)、(2)、(3)、(4)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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