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重点
1.违反“一科一辅”原则,在省级公告、市级选用目录之外推荐、征订教辅材料;
2.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3.将教辅材料征订与教学管理、评价考核等挂钩;
4.允许或纵容商业机构、人员进入校园开展教辅材料宣传、销售等商业活动;
5.在代购代收费过程中操作不规范、账目不清;
6.违规收取教辅材料发行单位或供应商任何形式的 “回扣”“手续费”“赞助费”等财物;
7.违规向学生收取高额教辅材料费、打印费、资料费等;
8.未严格执行省级教辅评议推荐、市级选用结果,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本地学校教辅选用;
9.教辅征订、使用情况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学生及家长知情权、选择权未得到充分保障;
10.对教辅材料质量、价格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和反馈机制。
二、举报方式
三、相关要求
(一)来电来信投诉举报应提供详细准确信息(含时间、人员及具体问题等)。
(二)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三)市教育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将依法处理。
鄂州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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