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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艳委员:
您在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留住并吸引优秀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出台《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和根本保证,加强师德,优化结构,保障待遇,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但诚如您们在建议中所指出的,我市存在“优秀教师流失,新教师不愿来”等问题,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教育局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每年补充一批新教师,极大优化了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2023年,全市共招聘各级各类教师466名,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402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名,人才池计划招聘25名,公费师范生签约3名。2024年招聘教师943名,其中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定向招聘35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464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5名,赴高校招聘39名,公费师范生签约8名。今年以来,为落实“教育十条”,重新核定全市教师编制数量,增加教师编制723个,极大充实了全市师资力量。
二、切实保障教师待遇。一是落实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市直学校和葛店经开区教师人均5.5万元,其他各区人均5万元,高于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等周边地市标准,我市在职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在全市事业单位中是最高的。二是提高绩效工资总量,经积极争取,在原有基础上将鄂州高中、市二中、市四中、鄂州中专绩效工资标准提高至1.49倍,经测算,每名教师工资人均增加约1万元。三是改革绩效考核分配政策等,2023年9月,市教育局印发指导意见,改革全市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突出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工作量不达标或“躺平”的教师少得或者不得。
三、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年轻教师培养机制。实施“三名”(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程,启动卓越教师“千人计划”,评选学科带头人199人、骨干教师591人、教育新秀397人,建立1124名青年教师新秀人才库,构建“教育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教育家型教师”的教师梯队培育体系。各学校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青蓝结对工程,让名师“领”起来、骨干教师“带”起来、青年教师“学”起来,新老教师携手并进、共同成长。积极发挥团委作用,让青年教师通过专业指导、好书分享、交流论坛等渠道提升专业素养,激发内生动力。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让德才兼备的青年教师到重要的岗位进行锻炼,储备学校人才库,支撑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今后,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不断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年轻教师培养。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专此答复。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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