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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强代表:
您在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集中供餐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学教育及校园供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结合全市校园供餐工作实际及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作息时间规定,保障学生合理作息
一是全面核查整改。已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开展排查,核查梳理各学校学生到校时间及违规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的学校数量,重点整治早于8:00到校的要求。明确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初中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00,放学时间不晚于17:30(课后服务延至18:00),对违规学校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设立市、区级举报平台,接受家长对违规提前到校、变相惩罚等行为的监督举报,鼓励社会各界对相关信息保持关注,及时提供有关内容违规线索,确保政策落地,保障政策执行,实现政策效果。
二、全面加强学生供餐保障,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针对中小学生用餐保障及职场父母接送难题,我市从供餐模式、营养监管、食安防控、长效保障四方面推进落实,具体如下:
(一)优化供餐模式,实现服务全覆盖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餐”管理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的指导意见》,对全市188所中小学按照100人以上有意愿、有需求原则实行“一校一策”,落实学校供餐服务全覆盖。升级84所“数字食堂”设施设备,新建、改扩建23所食堂,推动育才中小学等10所学校食堂资源共享。督促鄂城区、葛店经开区对3家供餐公司完成设备更新,同步规范校外订购配送流程,确保无食堂学校餐食供应到位。
(二)强化营养管控,落实惠民政策
严格执行《湖北省学生营养餐推荐带量食谱》,推行“早餐鸡蛋+奶制品、午餐两荤一素一汤”标准化配餐,保障青少年营养需求。严控食堂成本,规定食材支出占比不低于65%,通过“阳光食堂”平台实时公示采购、收支明细。对校外供餐实施降价提质,早餐费用降低0.5元、中餐降低1元,切实减轻家庭负担。
(三)构建智慧监管,织密食安网络
打造全链条数字化监管体系,2025年8月全面完成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建立食材溯源系统,要求配送企业每日上传采购票据、检疫证明等资料。实现100%学校食堂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AI抓拍、家长端实时监控实现加工过程可视化。成立膳食委员会,落实家长陪餐制,每季度开展“厨房开放日”,邀请家长、人大代表参与餐品评价,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四)健全长效机制,延伸服务保障
落实“校园餐”财政专项经费,保障陪餐补贴及小规模食堂运营补助。将学生健康指标纳入学校考核,压实校长主体责任,对落实不力者严肃问责。同步探索“弹性离校”制度,提供课后延时服务,解决双职工家庭接送难题,实现用餐保障与安全守护“双提升”。
三、加强校园周边餐饮风险防控,营造安全饮食环境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周边摊贩专项整治,改善校园周边餐饮卫生安全情况,并对相关商户进行营业资格审查,对无证经营、卫生不达标商户限期关停,并设立校园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进入校园和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加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对有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等行为的供应商“一票否决”,取消供应资格。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开展“健康饮食进课堂”活动,联合卫健部门培训校园营养师,定期举行饮食健康讲座,开授健康饮食课程,对学生进行饮食营养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减少校外隐患就餐,选择健康合理的用餐方式,促进学生饮食健康化、科学化、有序化。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持续跟进您提出的建议,不断优化校园供餐管理措施,以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回复。
鄂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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