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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迎国检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日期:2015-04-08

  

 

鄂州政督〔20152

 

关于印发《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迎国检

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中小学:

今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将纳入鄂城区范围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了顺利通过这次国家评估检查,全面改善各校办学条件,我们制定了《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迎国检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鄂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8

 

 

鄂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48日印发

 

 

 

 

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迎国检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将纳入鄂城区范围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了顺利通过这次国家评估检查,做好迎国检项目建设工作,全面改善各校办学条件,根据局长办公会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结合各学校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实施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配齐各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计算机室,推动各校教育技术现代化、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市直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建设内容

此次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迎国检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实验室设施设备购置,体育、音乐、美术器材购置,计算机室设施设备购置,图书阅览室图书和设施购置,校舍零星维修,运动场改造,绿化,校园文化建设,功能室装修等方面内容。

三、实施方式

实验室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体音美器材购置项目、计算机购置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市教育局和学校共同完成,市教育局负责采购计划的报批和公开招标手续的办理,学校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支付货款。其余建设项目由各校根据市教育局的批复文件自行组织实施(各校批复文件另行下达)。

四、资金安排

此次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迎国检项目建设预算投入资金1900万元,其中,市教育局和学校共同完成采购资金674万元,学校自主实施项目资金1226万元(各校具体资金数额见批复文件)。所有资金由市教育局直接拨付给学校。

五、工作计划

148日前,制定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迎国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各校迎国检建设项目批复;

2415日前,完成市教育局集中采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3425日前,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批复发布招标公告;

4430日前,各校根据批复文件制定出自主实施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审核备案;

5510日前,各校自行组织实施采购和维修项目进入采购计划报批和招投标程序;

6520日前,各校自行采购项目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7525日前,市教育局集中采购项目完成公开招投标,签订供货合同;

8610日前,各校维修改造项目选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

9630日前,各校启动维修改造项目;

10720日前,各校自行采购的设施设备配送、安装到位;

11810日前,市教育局统一集中采购的设施设备配送、安装到位;

12820日前,各校自主实施的各项维修改造项目全面完工;

13815日前,各学校根据技术规格参数清单,对各功能室设施设备进行逐项核实登记验收;

14820日,市教育局根据下达的批复文件,组织人员对17所学校逐校逐项进行检查验收;

1591日,此次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迎国检建设项目全面投入使用。

六、相关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职责任务。市教育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丁永辉同志任组长,熊乃铭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茂才同志兼任。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迎国检项目建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任务,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要将工作重心迅速转向此次迎国检项目建设,制定出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学校软硬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绿化、美化建设,采取得力措施,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严格建设程序,确保项目质量。各项维修改造项目要严格按照建筑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建设质量的同时,控制单位造价,努力降低成本,严禁举债建设,严禁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各项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进行,强化质量,节约成本,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完成。

3、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使用效益。各校要加大对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不得顶替原有教育投入,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不得挪用、截留、拖欠各项建设资金,使有限的项目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4、明确工作时限,实行定期通报。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限,逐项列出建设时间表,将建设任务安排到月、细化到天,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市教育局将实行专班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各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总结,一月一通报”对工作力度小、项目进度慢、因疏于管理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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