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日期:2015-03-02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后勤保障服务
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勤办,开发区、街办中心学校,市直(民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抓好春季开学工作,根据省后勤办和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市勤办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各级后勤管理部门和学校后勤服务部门,务必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早谋划、早布置、早准备,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宿舍安全和校园绿化为重点,落实好学生入学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一、  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各单位要层层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做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零事故。
各级后勤管理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要迅速深入 学校食堂、超市,查看水电、燃料、食材、餐桌椅及消毒设施设备等是否到位,后勤服务人员是否到位,食堂卫生条件等能否满足教师学生安全就餐需求; 积极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学生食堂及校园超市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强化安全制度建设, 狠抓 食品安全源头管理。各单位要对食堂的米、面、油等大宗物资进行招标和集中采购,从源头上把住食品用品质量安全关;完善对服务校园食品用品企业的备案(目录)管理,健全服务学校经销商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 食品卫生安全、学生饮水安全等,杜绝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  切实抓好“四个创建”活动,确保学校后勤服务水平提高
各单位要抢抓全面“改薄”机遇,着力打造高标准、高品位的后勤管理与服务基础平台。要用现场管理的理念抓好“四个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抓好“放心食堂”的创建 。开展好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活动,以安全营养、等值优质为重点,全面落实食堂“五员”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食堂财务管理“五个统一”实施办法。 各寄宿制学校要继续加大食堂供餐的力度,切实 完善和落实“每周营养食谱”及“每天菜价”公开等制度,倡导“透明厨房”、“道德食堂”和“良心食堂”;推行《学生就餐安全管理目标》和《食堂消毒、留样操作规程》等现场管理制度的落实。
抓好“文明宿舍”的创建 。继续加强学生宿舍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住宿条件。 各寄宿制学校要迅速查看学生宿舍床铺是否满足学生“一人一铺”就寝需求,宿舍门窗是否牢固安全,洗浴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督促各校落实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大力推广《寄宿学生安全管理目标》、《学生宿舍安全巡查操作规程》等现场管理方法,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踩踏等工作;坚持宿舍陪护人员与学生同吃、同住,创新学生宿舍文化内涵,丰富寝室生活,让学生体验家的温暖。
抓好“放心超市”的创建 ,以安全规范为基本要求,强化对进入校园消费市场连锁配送企业的管理。 校园超市(商店)要落实商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建立健全商品追索制,严禁超范围经营。
抓好“绿色生态校园”的创建 各单位要 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地适树、景效结合的原则, 把绿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结合起来。 利用当前绿化大好时机,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栽花种草,增加校园绿化面积,提升学校的绿化品位。 要以“除破治污”为重点, 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到校内路面清洁,无严重破损现象,无卫生死角; 要以“定置管理”为重点,抓好校园环境与文化的现场管理,强化日常巡查, 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 切实规范后勤服务性收费行为,确保群众满意度提升
1、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追究 各地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解决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制性”和“被自愿”等突出问题。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2、坚持公开公示制度,落实自愿原则。 学校后勤服务性收费要 按照“三个一”(即一个公示牌、一封致家长信、一张收费收据)要求,明确项目操作规范和职能部门的收费许可标准,并在学校醒目位置 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及时核查反馈。
3、 坚持征订审核,规范教辅资料管理。 教辅资料要在市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范围内按规定渠道征订发行,严禁违规征订。各地要定期开展教辅资料专项督查,确保“一科一辅”政策落实。
请各单位于3月12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勤办。
 
  鄂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3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教育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人:吕恒金    电话:0711-3386001
值班电话:0711-3386001(办公室) 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