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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日期:2015-03-27

 

关于评选2014年度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和“优秀志愿者”的通 知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团组织建设,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教育岗位,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市教育局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2014年度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志愿者”。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注重党性修养,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符合“五个表率”的要求;
2 、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 、从事团的工作2年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员:
1 、年龄14至28周岁(1987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出生)
2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 、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符合团员创先争优“五个带头”的标准,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
4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 、入团一年以上。
(三)优秀志愿者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
3 、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较长或从事某项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团组织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对照标准,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对象须经民主推荐,团组织审核,党组织研究并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
凡在4月20日前未缴清2014年团费的单位,不得参加团内评优表彰。
申报材料(包括事迹材料、申报表、公示情况的说明)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一式2份(附电子版),2015年4月20日前统一报教育局团委。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或不符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吕   燕;
联系电话:3386118;
电子邮箱:ezjyyouth@163.com
 
附:1、教育系统 “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2 、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 、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教育系统 “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学 校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优秀志愿者
鄂州高中
6
16
6
鄂州中专
4
7
3
市一中
4
9
4
市二中
4
9
4
市三中
3
6
2
市四中(市六中)
5
10
5
市五中
4
9
5
吴都中学
2
8
2
市九中
3
5
2
高新技术学校
2
5
2
新民街小学
1
1
2
明塘小学
1
1
2
东方红小学
1
1
2
吴都小学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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