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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学校后勤管理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日期:2015-04-03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
学校后勤管理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鄂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街办中心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和《2014年度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2014年度全市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1 、全面落实2014年度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 四个创建 达标工程、 学生营养改善工程 、食堂量化等级提升活动 及校园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项工作,卓有成效。
2 深入开展“四好一满意一放心”活动,扎实推进学校后勤“三大安全”“四项整治”活动, 在全市或本辖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 、大力推行学校后勤现场管理,管理与服务 网络健全, 成效显著。
4 、注重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教育与宣传,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反响好。
5 、连续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及其它危害教育声誉现象。
(二)后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 积极承担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乐于为师生服务,为人师表。
2 、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深入发动群众,为本地、本校全面落实2014年度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责任目标作出较大贡献。
3 、从事 管理工作者,在完善后勤现场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上,出成绩、出经验;从事具体业务技术操作者,业务技能娴熟,服务态度好,师生满意度高,在本辖区学校后勤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1 、评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50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辖学校由各区教育局集中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开发区、街办由市教育局城区管理科审核上报市教育局审批;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成职教科审核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应向基层后勤一线的工作人员倾斜。
2 、材料要求:主要成绩(经验、作法)材料应突出特色,数据详实,字数一般在1500字左右,并传电子版(496111238@qq.com)。
3 、申报时间: 4月16日前,各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表彰名额分配表
2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鄂城区
3
13
华容区
2
7
梁子湖区
2
7
开发区
及街办
3
7
市直及
民办学校
5
16
合计
15
50

 

 
 
 
 
 
 
 
 
 
 
 
 
附件2: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主 要
成 绩
(材料可   另附页)
 
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意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   
 
 
 
年 月 日

 

附件3: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参加工
作时间
 
现任职务
 
工作
单位
 
 
主要
事迹
(材料可   另附页)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意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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