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教办〔2015〕5号
关于表彰鄂州市第二批素质教育特色小学、示范初中的通 报
各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发展局、事务局),各街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相关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根据《鄂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鄂州市素质教育特色小学、示范初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教办[2012]33号)精神,在学校自主申报,各区、开发区、街办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组织督导评估组对进入复评的10所学校进行了认真督导评估。经督导评估组综合评估,报请市教育局党组审议通过,决定授予鄂城区英山小学等8所学校为鄂州市第二批“素质教育特色小学、示范初中”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更新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再立新功。全市中小学要虚心向受表彰的学校学习,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特色小学、示范初中创建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附:鄂州市第二批素质教育特色小学、示范初中名单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鄂州市第二批素质教育特色小学、示范初中名单(8所)
素质教育特色小学:鄂城区英山小学
鄂城区楼下小学
华容区临江中心小学
梁子湖区太和希望小学
梁子湖区宅俊小学
市吴都小学
凤凰街办南塔小学
素质教育示范初中:市吴都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