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教办 〔201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鄂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街办中心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教育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教育宣传。
1. 做好教育政策的解读和宣传。 对国家、省、市出台的重大教育政策和决策,及时宣传、正确解读、反映动态、推介成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让教育政策深入人心。
2. 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重点工作的宣传。 要围绕各个时期教育中心工作和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进行宣传。一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学习贯彻情况;二是各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三是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亮点、特色;四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举措;五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做法和经验;六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典型经验;七是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举措及效果等。
3. 加强教育热点难点的宣传。 要加大力度对教育行风建设、教育收费政策、招生政策、贫困生资助、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校园安全等关系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学生及家长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宣传和解释,及时报道反映教育系统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4 、加大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 对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等典型人物,要深入挖掘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切实做好教育信息报送工作
1 、明确信息报送内容。 各地各学校要紧扣教育中心工作,把握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收集、撰写、报送各地各学校在教育改革中的新情况、新动态、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对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市教育局。
2 、明确信息报送要求。 报送信息须经各地各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由各单位教育宣传联络员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报送信息必须遵循及时、实事求是原则,要求主题突出、言简意赅,确保教育信息质量。
3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管理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信息。各地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要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要通过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三、切实加强教育舆情监控
1 、建立机制,明确职责。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舆情监控的管理,成立舆情监控工作专班,落实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舆情监控工作。要定期研判有关教育的舆情态势,重在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明确各类舆情监控责任,反映局机关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工作的问题及事项,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督办,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办理;反映各区、开发区、街办和市直学校的问题及事项,由相关单位进行办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 、把握原则,科学应对。 网络舆情监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正面回应、群众满意”的原则。各地各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回复内容的审查,确保回复内容合法合理,坚决杜绝应付式、程式化回帖或出现含糊其辞现象。舆情应对要“快”,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原则上各地各学校应在48小时内对网民反映的问题予以回复,对暂不能办理的,应在对网民的回复中说明理由。
3 、及时回复,主动引导。 各地各学校舆情监控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东湖社区鄂州论坛、鄂州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定期浏览相关网帖。要在东湖社区鄂州论坛上进行注册,通过主动发帖的形式发布 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加大教育正面信息的发布流量,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建立与网民的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对网络上出现的针对本单位和教育工作的不实言论,要适时跟帖、引导网民理性表达诉求;对反映本单位的负面舆情,要及时报分管领导,经调查核实后以单位名义正式进行回复。
四、建立教育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1 、实行考评制度。 市教育局每年对各地各学校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进行量化评分,评选表彰一批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
2 、实行奖励制度。 对在国家级、省级报刊上发表文章展示我市教育改革成果或对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有积极作用的通讯报道文章的个人进行奖励。
3 、实行问责制度。 对不重视教育宣传工作,应对网上舆情不主动或方法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教育宣传队伍建设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宣传联络员,选派 一名政治敏感性强、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具体负责教育宣传、信息报送、舆情监控等工作。要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写稿投稿,每月向《鄂州教育信息》投稿,各区不少于2篇,各街办、市直学校不少于1篇,每年向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投稿,各区不少于4篇,各街办、市直学校不少于2篇。
为畅通教育信息报送渠道,各单位要填写鄂州教育宣传联络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各单位教育宣传联络员要加入鄂州教育宣传联络员群,群号:49159378。市教育局宣传联络员:肖瑗瑗,信息报送、投稿邮箱:421687009@qq.com。
附:教育宣传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鄂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
教育宣传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