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08]10号精神,全面推进初中《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的改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促进学生锻炼和发展身体各项素质及能力的提高,根据《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鄂教体艺[2007]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0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态的关心和重视的重要措施。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是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具有积极导向作用,对于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试性质与对象
体育考试为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学业考试科目。体育考试的成绩与其他学业考试科目的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全市初级中学毕业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组别的评价指标进行,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项目为:
1、跳绳(测试目的:测试学生的下肢力量和身体协调能力);
2、女生仰卧起坐、男生引体向上(测试目的:测试学生的力量和耐力的发展水平);
3、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跑(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耐力素质的发展水平)。
四、评价标准及计分办法
1、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评分,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组的评分标准执行。
2、体育考试成绩按40分纳入升学总分。共有3个考试项目,第1、2两个考试项目各以10分纳入升学总分,第3个考试项目以20分纳入升学总分。
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见表一。
五、考试办法
1、跳绳:学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监考人员记录学生在一分钟内的跳绳次数作为考试成绩。
2、女生仰卧起坐:学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曲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手离开脑后本次成绩作废)。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压在其他部位成绩作废)以固定下肢。学生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监考人员发出“开始”口令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作为考试成绩(1分钟到时,学生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
男生引体向上:学生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向上次数作为考试成绩。
3、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跑:采用站立式起跑,一次跑步定成绩。
六、考点设置与组织形式
1、考点必须具备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的6个跑道、3个单杠,以及6床体操垫和全封闭的田径场。
2、鄂城区教育局、华容区教育局、梁子区教育局、葛店中心学校1个考点,考点设置必须由各区教育局确定后上报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体育中考由各区自己组织考试,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派巡视组巡视。鄂州经济开发区事务局,各街办中心学校,市直、民办学校的考点统一设在鄂州高中,由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
3、各区考试结束,必须在第二天向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上交考试成绩(纸质和电子数据),测试卡由各区保存。
4、各考点要在校门口悬挂和张贴“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XX中学考点”和“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大幅标语。考试考点外设定警戒线并有明显的标志牌,同时还应准备考点办公室1个,发令烟屏1个、桌子12张和凳子36条。
七、时间安排
1、4月22日上午8∶30市中考体育考试人员到市教育局501室集中培训。
2、4月23日——4月29日全市进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项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4月23日梁子湖1天,4月24日——4月25日鄂城区2天,4月26日——4月27日华容区1天、葛店开发区半天, 4月28日——4月29日市直、街办、民办学校2天。如遇雨天,以市体卫艺科通知为准顺延。
八、免考与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填写《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登记表》(表二),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残疾证》,经家长、班主任、体育老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报市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审核属实后,按40分计入升学总分。
2、因伤、病在一段时期内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市级医院相关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经审核属实后,按20分计入升学总分。
3、因意外事故或因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然后听通知按规定时间集中补考。
九、安全问题
1、各地各校要把体育考试的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医务监督制度。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适宜的经常性的锻炼,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在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
2、考试前要对考生进行体质健康检查和安全教育,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
3、注意交通安全。接送考生的车辆须经市、区有关交警部门的严格检测,持有合格证书方可行驶。
4、要加强对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合理安全使用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使用和管理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5、各考点要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的医疗急救设备,配好医务工作人员。同时,要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紧密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确保考试安全。
十、考务工作
1、体育项目考试检录时,考生须交验本人的《考试证》和《测试卡》,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扰乱考点秩序经劝阻不改者,该项目考试成绩为“0分”。
2、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玩忽职守、参与舞弊者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考试时间内除巡视员、市区领导小组成员(佩带标识)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试场地。
3、报名软件务必于4月3日前从网上直接下载()。报名时以学校为单位,上交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文档(U盘)。各区报名时间:4月16日梁子湖,4月17日鄂城区,4月18日华容区、葛店开发区, 4月19日市直、街办、民办学校。
十一、组织与领导
健全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管理严格、职责明确、操作规范。为了加强对体育中考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体卫艺科、基教科、纪检监察室、督导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鄂州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督导。各地各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表一: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表二: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登记表
表三: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学校代码分配表
表四: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表
(表-至表四在附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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