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内涵式发展,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发展,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开创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1 、启动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制定《鄂州市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15—2017年)实施方案》,力争利用三年时间,以教育装备综合改革试点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契机,通过改革招生制度、调整考试命题方向、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完善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提升教师教研能力、加强学习培训交流等一系列措施,依据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提升全市教育质量。
2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依据《鄂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细则(试行)》,对各区、开发区、街办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进行评估检查。出台《关于在全市中学阶段开展德育“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德育“五个一”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诵经典、习汉字”传统文化教育主题活动、第十五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第九批绿色学校评选活动。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类活动,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学生诚信品质、心理健康水平和安全意识。开展第三批素质教育特色小学、示范初中创建工作。加强学校校外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学生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一批德育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3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办检查,确保我是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摸清全市学前教育适龄儿童底数,探索建立合格幼儿园划片招生制度。加快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经常性开展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推动省级学前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开展幼儿园年检工作,清理整顿一批无证民办幼儿园。开展第二届幼儿园区角环境创设及自制玩教具比赛研讨、观摩系列活动。
4 、规范义教学校办学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和《中小学管理标准(试行)》,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综治办等部门联系,合理调整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片区,坚决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控制择校。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会同有关科室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招考改革力度,继续将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逐步实现指标100%到校,不断规范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行为。制定《鄂州市教育局关于消除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的实施方案》,采取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划拨学生公用经费、分配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核定学生教材数量等硬性措施,确保2015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平学生人数达到省定标准,逐步消除部分学校大班额问题。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生、课程开设、课业负担、教材教辅及分班和教育收费等方面问题。开展教学用书选用、征订情况专项检查,暑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新教材师资培训。
5 、提升高中办学水平。 继续组织开展课程计划落实情况督查。督促学校全面开设课程,重点开好通用技术课、信息技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积极推行“走班”式教学模式。进一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鄂州高中做好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运行机制,提高评价结果可信度和公信力。积极开展高考新政策的学习和研究,通过讲座、论坛、交流等方式,提高我市普通高中的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6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鄂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 ,推动特教学校和东城培智学校合并,实现我市特教资源优化整合。确保 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省定标准 。探索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2015 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