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负责组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学习质量监测;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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