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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信息来源:鄂城区教育局 日期:2024-07-31

  鄂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已完成,按照《鄂州市鄂城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公告》要求,根据岗位依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即将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07:00前到达鄂州市教育局门口(滨湖南路60号),迟到10分钟视同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二)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600元左右,自备现金)。

  (三)体检前一天不能做剧烈运动,尽量素食,不能饮酒,晚上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少或不饮水,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四)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五)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四、其他事项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广大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027-60281758  027-60281751

  附件:鄂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共218人)

  鄂城区教育局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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