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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葛店经开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葛城乡融合发〔2024〕11号

日期:2024-08-20

  各教联体、各中小学: 

  现将《葛店经开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及异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2024年8月20日 

  葛店经开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0号)和省、市《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落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便民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义务教育教联体建设”“区管校聘改革,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教联体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切实破解葛店经开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择校难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秋季开学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坚持优质均衡发展,合理划定招生片区,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片区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禁学校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入学考试。 

  (二)坚持教联体内统筹调剂原则。葛店经开区义务教育学校分三个教联体:葛店中学教联体(葛店中学、葛店二小、葛店一小、黄矶小学)、葛店实验小学教联体(实验小学、姚湖小学、张铁小学、三王小学)、新华中学教联体(新华中学、大湾小学、岳陂小学、曹岭小学、陶塘学校、紫菱湖小学)。各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教联体内其他区的学生。一至六年级外来转入学生若所在片区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由教联体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特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等入学。 

  (四)坚持控制班额人数原则。严格控制中小学班额人数,确保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努力化解原有大班额。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起始年级班级人数不得超过55人。 

  (五)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主动公开招生规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在葛店经开区行政区划内(含铁张、胡铺、何庄、葛闵、桥头)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葛店经开区行政区划以外但实际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不在葛店的学生,实行在教联体内学校调剂统筹安排。 

  2.招生片区。镇中心学校根据辖区小学布局及各学校提供的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片区。具体划片见《葛店经开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一览表》和《2024年葛店经开区小学划片招生分布图》(见附件3)。 

  3.招生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二)小学二至六年级转入学生  

  小学二至六年级外来转入学生参照新生一年级入学方式网上报名,在拟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转入学生有拟转入学校片区户籍; 

  2.父母(或监护人)有拟转入学校片区房产; 

  3.父母(或监护人)在葛店经开区有固定工作相关证明,且在拟转入学校片区内租住六个月及以上(2024年2月28日前)。 

  8月20日12:00—8月25日23:59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无空余学位学校不开放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入学流程与小学一年级新生相同(见一年级新生入学流程)。 

  (三)初中七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葛店经开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片区。新华中学招收曹岭小学、大湾小学、岳陂小学、陶塘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葛店中学招收葛店一小、葛店二小、黄矶小学、白浒镇小学、葛店实验小学、姚湖小学、张铁小学、三王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四)初中阶段转入学生 

  初中九年级毕业班原则上不接受外地转入学生。七、八年级外来转入学生在拟转入初中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转入学生是葛店经开区户籍; 

  2.父母(或监护人)在葛店经开区有房产; 

  3.父母(或监护人)在葛店经开区有固定工作相关证明,且在片区内租住六个月及以上(2024年2月28日前)。 

  七、八年级外来转入学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初中招生片区就读,由各初中学校组织专班线下登记审核资料、报中心学校审批。 

  四、招录办法 

  学生家长在网上报名登记、提交信息资料。区城乡融合发展局、镇中心学校组织第三方机构审核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集中审核,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批次依次审核、复核、录取。 

  (一)批次设置(详见附件1) 

  第一批:1.有房产有户籍(A类)。学生及父母(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并能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合同(含购房税务发票)。不能办证的商品房、公租房、集体宿舍、还建房、小产权房、自建房等,需提供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政策优录子女 

  ①现役军人子女。需所属部队团级及以上证明或函件;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以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 

  ②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市公安局出具证明和文件为依据。 

  ③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函件。 

  ④高层次人才子女。父母(监护人)缴税证明(区税务局出具),并参照《葛店经开区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实施办法》执行(详见附件4)。 

  第二批:有房产无户籍(B类)。学生及父母(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但房产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并能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合同(含购房税务发票)。不能办证的商品房、公租房、集体宿舍、还建房、小产权房、自建房等,需提供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第三批:无房产有户籍(C类)。学生及父母(监护人)的户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但在学校片区内无房产,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批:无房产无户籍(D类)。学生及父母(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但父母(监护人)在葛店经开区经商、务工,并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满半年以上,能提供水电费流水等有效居住证明。. 

  (二)录取顺序 

  1.录取按照第一、二、三、四批次顺序,严格分批进行录取,当报名学生超过空余学位时,未被录取学生则由教联体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视为放弃。 

  2.所有证件、证明、票据等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一律转为调剂对象。弄虚作假造成舆情或不稳定因素,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予以安排;中度及以上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鄂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或实行送教上门。 

  五、入学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一年级新生和二至六年级转入学生报名时间均为8月20日12:00—8月25日23:59。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登记。学生家长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等)扫描二维码,进入主界面,按招生操作指引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3.报名注意事项。学生家长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证件造假,将取消该适龄学生相应学校报名资格,由第三方平台统筹调剂到教联体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情节严重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通过,不通过的次数上限5次,超过5次将不能继续提交报名资料。 

  (二)审核 

  8月22日-8月 26日,网上初审;8月25日-26日,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房产、税务、公安、电力、水务等部门对无法识别的信息资料联席复审;8月27 日—28日,确定录取学校。 

  (三)查询结果 

  8月29日9:00起,学生家长在招生平台上可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有短信送达。 

  (四)报名注册 

  8月30日-31日,学生凭录取短信和户口本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区城乡融合发展局、镇中心学校、各教联体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教联体总校长对本教联体招生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地址:葛店二小旁,联系电话0711—3800265。招生工作接受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指导组的指导。各教联体、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招生工作接待专班,公布咨询电话、地点,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教联体、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重点做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入学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家长对招生入学的正确认识,控制择校择班行为。 

  (三)统一招生,严控择校 

  统一网络平台报名登记、统一学生学籍管理。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同时严格控制划片招生后学生转学行为,所在年级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接纳外校学生转入。 

  (四)严明纪律,确保公正 

  镇中心学校、各教联体、各学校要组建招生工作专班,负责本教联体、本校统一招生工作。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规定,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严禁学校领导或教师个人暗箱操作招生;严禁突破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坚持均衡编班,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实验班。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相关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新学期开学后将组织专班,逐校逐班清查人数,对在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因违规招生出现的大班额或超大班额、人籍分离、未经批准接收借读学生、超计划超范围招生等突出问题的学校,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地址、电话详见附件5 

  咨询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8月25日(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2:30-5:30。 

  附件1.葛店经开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料审核分类(批)说明 

  2.葛店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招生操作指南 

  3.《葛店经开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计划一览表》和《2024年葛店经开区小学划片招生分布图》 

  4.《葛店经开区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实施办法》及《企业高层次子女入学申请表》 

  5.2024年秋季葛店经开区中小学招生咨询接待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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