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日期:2024-10-14
各区教育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各市直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湖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至2024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人员。

  二、教师资格注册申报管理原则

  我市教师资格注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分别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其中,葛店经开区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由华容区教育局负责,市直、临空经济区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由鄂城区教育局负责。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完成全市教师资格注册工作。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在上述各区教育局属地申请注册。

  三、时间安排

  1.各区初审:10月21日—11月22日(包括网报、现场确认、初审通过等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需要注册的教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实名注册,按照提示步骤填写信息,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市教育局复核:11月25日—11月29日。

  四、注册条件

  1.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③聘用期达一年及以上的,须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2.申请定期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③每个注册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任务;④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②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③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定期注册,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后,方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①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②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③在一个注册周期内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五、注册时限

  初次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定期注册。

  六、注册程序

  1.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材料: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②《教师资格证书》;③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教师提供);④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定期注册人员需提供五年师德表现证明);⑤五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⑥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鄂教师[2011]1号)规定的教师培训证明;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暂缓定期注册的,还应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改正补齐证明。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定期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完整的,应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注册不合格;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不合格,并说明理由。

  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其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注册贴,同时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七、我市各地教师定期注册机构联系电话

  鄂州市教育局:027-60281936;

  鄂城区教育局:027-60281751;

  华容区教育局:027-60586205;

  梁子湖区教育局:027-60660176。

  鄂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3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教育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人:吕恒金    电话:0711-3386001
值班电话:0711-3386001(办公室) 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