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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25年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体检考察递补公告(二)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5-04-28
  根据《鄂州市2025年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精神,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现将递补情况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 

  1.鄂州高中化学岗位计划3个,由于应递补的第4名考生李双燕放弃递补,现递补第5名考生藏蕊参加体检考察。 

  2.鄂州中专英语岗位计划2个,因第2名考生魏艺自愿放弃考察,现递补第3名考生谢华晟参加体检考察。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约600元左右,含涉毒筛查、心理测试费用,请自备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体检时由体检机构直接收取。 

  2.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3.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少或不饮水,在做完采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4.考生应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5.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从集合报到直到体检结束,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并交由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并统一寄存,违反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7.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8.未尽事宜以《鄂州市2025年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为准。 

  四、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自动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再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鄂州市教育局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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