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二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1488 发文字号: 鄂教基办函〔2022〕4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发文单位: 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失效日期:
 各市、州、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性,经研究,决定2022年组织开展湖北省第二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将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作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深化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强班主任队伍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带动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

 二、组织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部署。4月,各市州教育局按照《2022年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见附件1)《2022年全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见附件2)要求,部署开展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第二阶段,学校申报。4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完成参赛教师基本信息初步统计工作,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和2021年全省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特等奖获奖教师,开展两项基本功参赛教师网络培训活动。5月至10月,各市州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按活动方案要求准备文本材料和录制视频,向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县市区教育局遴选后择优报市州教育局。申报教师可登录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https://ykt.eduyun.cn/)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eduyun.cn/),学习和借鉴2021年全国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优秀案例经验。

 第三阶段,市州推荐。市州教育局按照活动方案分配的人数遴选推荐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参与省级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11月1日前,以市州教育局为单位,通过市州管理员身份登录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beducloud.com),进入“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专区”,按操作说明将推荐材料统一上传报送。

 第四阶段,省级评审。11月底前,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第五阶段,展示交流。获奖教师的优秀教学视频、典型经验和案例,将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编辑制作数字媒体教学资源,并在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全省教学点网校相关平台展示,宣传推广。将择优推荐教师参加全国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将组织开展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作为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程安排,加强部署谋划,完善政策举措,强化组织保障,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牵头,厅基教处、学高处、教师处、思政处和省教科院、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等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协调小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统筹。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省级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承办单位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全省各地层层开展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各地要研究制订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和责任人,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和电教部门作用,积极调动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为教师参与展示交流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展示活动的指导;电教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录制视频的技术支持;学校要整合资源,通过集体备课、教师磨课等措施帮助参与的教师提高展示水平。各市州按分配名额(见附件3)分别推荐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参与省级展示交流活动;明确1名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请于5月1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子邮箱)。

 (三)严格把关。各地要完善活动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坚持严格把关,精心遴选。参与展示教师资格及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市州教育局负责核查把关。参与教师提交的所有文字和视频材料须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由展示教师个人承担。对于所有报送材料,均视为教师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交流。

 各地要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指导教师按要求准备报送材料,及时汇总填报相关表格。市州教育局将《班主任信息登记表》《思政课教师信息登记表》《班主任信息汇总表》《思政课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5)加盖公章后,于11月1日前邮寄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左渊,联系电话:027-87328082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基教处

 电子邮箱:3539576178@qq.com

 四、其他事项

 1.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具体业务咨询可与活动承办单位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杨小龙,联系电话:13098801883

 2.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技术咨询可与活动协办单位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 钟艳芬   联系电话:13986072010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3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教育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人:吕恒金    电话:0711-3386001
值班电话:0711-3386001(办公室) 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