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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教育局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1819 发文字号: 鄂州教基〔2022〕2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失效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各区教育局,葛店开发区社会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各市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严格落实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鄂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


市教育局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2号)落地落细,现就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办教育,坚持强化学校管理能力抓教育,坚持提升师资水平抓教育,坚持有力督导科学评价抓教育,完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体系,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把牢方向,坚持标准。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坚持按《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推进教育教学,深化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切实提高育人实效。

2.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坚持育人为本,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努力使每个学生树立人生出彩的自信。

3.分层实施,统筹推进。分学段、分学科、分类实施(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另作安排),通过优课堂、抓课后,强基础、抓素质,“培优、提中、补差”等措施,统筹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4.科学评价,奖优带面。依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强化质量考核及结果运用,奖励先进,带动全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有提升、三年见成效”工作思路,实施“24681”质量计划(创建2个教育教学质量示范区、培养40名鄂州名师和名校长、创建60所教育教学质量示范校、培养800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教评、教改、教研、教师管理模式),一批批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促进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2022年强基础。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强化教学教研专业支撑;构建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价监测机制,建立适应形势发展的教师培训及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办学体制、育人方式和课堂教学改革;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狠抓校风、教风、学风转变,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激发教师潜心育人教育情怀,实现干部教师精神区位提升、教育生态回归、教育形象好实优。

——2023年有提升。持续深化办学体制、育人方式和课堂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更加规范,教研体系、育人评价体系更加健全,素质教育及学生全面培养态势鲜明;教师师资结构更加合理,教师教书育人整体能力明显提高,校长办学水平和治校能力明显加强,教育教学创新活力明显增强。全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2023年高考本科上线人数完成率名列全省平均水平 

——2024年见成效。经过三年努力,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取得突破性进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学生多样化全面发展成绩显著,教师潜心育人评价制度科学健全,教育生态回归卓有成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大幅度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高中教育质量达到全省中等及以上水平,争取教育教学质量步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总体要求

坚持面向全体、“五育并举”,以德立人,以智慧人,以体健人,以美化人,以劳塑人,推进“五育”落实落地;全面推进学生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核心素养”培育培优;大力推进智慧校园、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健康校园、人文校园、法治(平安)校园、温馨校园“七个校园”建优建强。(全市中小学“五育并举”实施任务及要求见附件

四、工作举措

(一)着力“四好”要求,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按照课程开好、课堂教好、学生学好、平台用好的“四好”要求,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加强课程规范管理。立足课程开齐开好,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每学期至少督查一次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优化研究性学习课程,探索生命教育、品德教育、科学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通用技术教育等学科课程向社会延伸。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等进行适应城乡不同学校课程研发,对研发成果得到推广复制应用有效课程予以奖励。普通高中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满足每名学生的选课需求。(牵头单位:基教科、学高科,责任单位:体卫艺科、教研室、电教馆、校外活动中心、“双减”专班,各地各校)

2.加强课堂高效管理。立足课堂教会教好,各学校建立完善教师教材准备、教学设计、教程文案+集体备课等备教辅改导系列管理机制;建立备课、说课、听课、比课、观课、评课、研课管理机制;每个学校制定针对性薄弱学科专题攻坚方案并落实推进;每个学校每学期要推出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开放式、趣味式教学典型案例和高效课堂案例。适时开展“师生同上一堂课”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开展新任教师“过关课”、骨干教师“示范课”、名优教师“精品课”系列比课评课活动,以课课进步倒逼教师能教会教。继续推进万名教师“1+1”优质课竞赛、精品课评比、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和高效课堂培育与推广,各类教学评优活动教师参与率达80%以上,以奖优推优、奖精推精激励教师会教善教优教。各学校搭建的优质课、精品课、示范课共享平台不少于1个,实现共享常态化。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按分数排名等不履行教学责任的行为,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家长的课堂开放日活动。(牵头单位:教师科,责任单位:基教科、学高科、体卫艺科、教研室、电教馆、校外活动中心、“双减”专班,各地各校)

3.加强“双减”质效管理。立足学生学会学好加强年级组作业统筹,实现“强基赋能”。增强“双减”工作实效,建立学生学业动态跟踪“周周评”制度,适时开展作业设计比赛,各校每周推出高效作业案例。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丰富德智体美劳教育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探索课堂学习效能常态化综合监测机制,帮助“待优生”走出学习困境。建立完善质量抽测机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对学生学业质量进行统一抽测和评价,通报教学质量。畅通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制。(牵头单位:基教科、学高科,责任单位:督导办、体卫艺科、教研室、校外活动中心、“双减”专班,各地各校)

4.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立足学校建好用好,加快推进教育专网建设和校园网络升级改造,实施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开展智慧校园试点创建。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于教学诊断、学情分析、质量监测与评估、教学转型。全面发动师生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智慧课堂建设,探索建立“互联网+”条件下新型学习方式和教学模式鼓励运用“两微一端”推荐优课微视频、精课APP、名师教育谈,开展“城乡学校同上一堂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基教科、学高科,责任单位:督导办、教研室、电教馆,各地各校)

(二)着力“四有”标准,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老师标准,引导全市教师当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的“大先生”。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继续落实《鄂州市2021年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明师德、修师德、比师德、督师德、评师德、扬师德”工作任务,指导督促老师立德修身、潜心治学。各地各学校“师德讲堂”每个月安排不少于1次;坚持师德师风评价第一标准,出台《鄂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工作机制(试行)》,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前置制度,推动考核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教师师德表现与社会信用信息挂钩,将教师社会失信行为纳入师德考核评价内容。各地各学校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月”系列活动,每年选树“师德标兵(楷模)”。各地组建师德报告团,利用教师节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师德师风监督问责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牵头单位:教师科,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基教科、学高科、督导办、教研室,各地各校)

2.细化教师能力培训。组织开展教师全员轮训和跨校交流学习,三年内实现全市教师培训人数全覆盖、跨校交流全覆盖,每年教师交流学习人数不少于符合教师交流条件总数30%。实施好国培、省培计划,开展好校本培训。开展新入职教师专项培训,实施好“青蓝工程”“导师制”,引导教师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专题培训,举办名师和名校长高端研修;实施“千百十”工程:组织千名农村教师进城“一对一”跟岗培训,选派百名城区骨干教师下乡“手把手”指导教学,遴选十名特级教师或鄂州名师入校“点对点”把脉问诊。依托各级教育云平台开展线上观摩学习,线下交流研讨。选派鄂州市教师赴武汉市优质学校跟岗学习。每年组织开展教师素养、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各地各学校开展“先做读书人,争当大先生”教师读书分享交流活动,因地制宜举办各具特色的“教者论教”论坛。继续办好“鄂州教育大讲堂”。 (牵头单位:教师科,责任单位:发规科、人事科、基教科、学高科、教研室、继教中心,各地各校)

3.深化“区管校聘”改革协调市人社部门探索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退出机制,对因身体原因、个人原因等不能履行相应工作岗位职责或者师德师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中、高级职称教师,腾出专技岗位,让出晋升通道。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行乡村教师中高级职称定向申报评审。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在职教师支教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激发教学活力。 (牵头单位:教师科,责任单位:人事科,各地各校)

4.优化教师成长环境。探索建立《鄂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荣誉制度》,完善教师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继续实施“三名”工程,建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未来教育家人才库,继续选树鄂州名师、鄂州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全力培养全省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湖北名师,创建鄂州名师工作室和湖北名师工作室。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每学年述评制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设立教学质量奖。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制度。(牵头单位:教师科,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各地各校)

(三)着力于“教育专家”治校,提升校长办学能力

倡导“教育家”办学,培养校长成为行家里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1.建立校长培训提能机制。联合人社部门出台全市中小学校长选任管理办法。各地各学校落实校长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制度。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员上课,校长每学期必须讲示范课,听课不少于20节。举办中小学校长专题研修班,开展校长全员轮训、校长任职资格专项培训,组织参加国内外高端研修等,提高校长专业水平。深入推进鄂州名校长培育工程,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储备库。通过“双导师”制,实施教育家型校长建设工程,实施办学特色创建工程,推动形成“一名优秀校长成就一所优质学校”的效应(牵头单位:教师科,责任单位:人事科、教研室,各地各校)

2.建立校长轮岗交流机制。出台全市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指导意见,推动校长由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中心校向教学点的交流轮岗,推进交流轮岗制度化制订全市中小学校长结对、协作共进实施方案,开展武鄂同城校长深层次交流合作,通过挂职援教、跟岗学习、专业指导、专家诊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我市校长办学治校能力(牵头单位:教师科,责任单位:人事科、发规科、教研室,各地各校)

3.建立校长述教考评机制。以区为主开展校长教育教学管理能力“体检”。每学年组织校长分类分层开展述职述教评比活动,完善校长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价机制。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校长任期考核制度,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试点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牵头单位:教师科,责任单位:人事科、教研室,各地各校)

(四)着力“四为”导向,提升教学教研水平

立足于教学教研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为教师专业成长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的“四为”导向,大力提升教学教研水平。

1.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分学段、学科配齐专职教研员。制定教研员准入、流动、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建设高水平教育智库。制定教研员全员培训制度,每位教研员每年接受不少于72课时的培训。教研员每年应完成“六个一”发展要求:亲授一节示范课、设计一套教学案例、主讲一场学术报告、撰写一篇专业文章、命制一套原创模拟试题、研究一个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对完不成教研任务、推不出教研成果,不能提供本学科教研应提供的指导和服务的团队及人员实行约谈机制。(牵头单位:教研室、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地各校)

2.创新教研工作方式。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建立专职教研员蹲点调研、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完善教研员深入课堂开展研究、重回课堂上示范课、跟踪课堂教学改革全过程机制。组建由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专兼职教研员等组成的跨区跨校教研团队,构建“区校联动、校际互动、校内活动”的立体化教研网络体系。立足“教育教学质量问题”研究,开展“形成性评价+作业研究+课堂教学”联动式研究,实现“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融合(牵头单位:教研室,责任单位:各地各校)

3.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加强对我市重大教育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推出提升教学质量的鄂州方案。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组织教研组、备课组开展教研活动,积极推广教研科研成果。围绕中高考改革,充分发挥教研的支撑作用,统筹研究“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学习目标”与“质量评价”,“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建立健全教学视导、教学调研、教研帮扶、教研评价、教研基地建设制度。(牵头单位:教研室,责任单位:各地各校)

4.推进武鄂教研合作。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教研项目跟进,建立教研互动、师生互访、名师共享、资源共享、水平共提的教研共建共享合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交流、教材学术探讨、教学方法研究,开展同课异构、优质课展示、名师工作室交流、教学成果互学互鉴等教研活动。建立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教学质量分析会(牵头单位:教研室,责任单位:办公室、基教科、学高科、发规科,各地各校)

(五)着力“两考一督”,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考评能力

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体系、考评机制和督导监测制度,增强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导向性。

1.完善质量考核体系。完善我市教育质量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建立质量提升的帮扶机制。重视各高中通过目标导向与学业质量增值评价促进高考质量提升。(牵头单位:督导办,责任单位:基教科、学高科、教研室,各地各校)

2.健全质量考评机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评方案,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各学校采取班子、教师、家长、学生评价相结合方式,对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年度考评。将考评结果与学校目标考核和校长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挂钩。对教育质量下滑和位居末位的校长进行履职谈话;对教育质量连续两年下滑和居末位的校长给予黄牌警告;对教育质量连续三年下滑和居末位的校长,给予红牌警告,并建议予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教育教学质量下滑或位居考评低位的教师实行约谈;对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位于同区域同学段同学科考评低位的教师实行延迟岗位晋级和职称申报制;对教学质量连续三年位于同区域同学段同学科考评低位的教师,由各地实行召回或待岗学习机制。(牵头单位:督导办,责任单位:人事科、基教科、学高科、教研室,各地各校)

3.强化质量督导监测。建立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库,搭建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按学期、年度进行检测与评估。小学重点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知识点进行学生素养检测。初中重点对学科待提升群体开展定期分析、跟踪诊断和干预指导。高中重点对学业成绩和高考质量跟踪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市、区教育督导室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列入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出台《鄂州市教育教学质量督导监测评价细则》,对各地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跟踪督导监测评价。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惩实施办法(牵头单位:督导办,责任单位:基教科、学高科、体卫艺科、教研室、电教馆,各地各校)

五、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2022年4月-5月)。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会,部署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路线图。各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明确目标,分解任务。

(二)组织实施(2022年6月-2024年6月)。各地各校围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目标任务,加紧实施。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对各校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建立双月工作调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推广深化(2024年7月-10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具体的对策意见,形成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新办法、新举措,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

(四)总结评估2024年11月-12月)。市教育局对各地各校实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开展教育质量提升示范区、示范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召开总结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部门要把提高教育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高位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将2022年作为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要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并于5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组建专班,形成机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专班、教师素养提升工作专班、校长能力提升工作专班、教学教研提升工作专班、综合评价督导工作专班、信息宣传工作专班,建立形成“每月一抽查、每双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每学期一监测、每学年一考评”的全市教育质量调研、调度、督办、通报、奖惩、宣传工作机制。

(三)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和科室(股室)负责人分片包校制度,深入基层学校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落实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和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党员先行,典型示范。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党员教师带头到教学一线工作,带头参与教研教改教学竞赛,比工作作风、比教学能力、比教育教学质量的“双带三比”活动。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五)优化配置,深化改革。科学规划城乡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化解城镇“大班额、择校热”。深化“名校+分校”“强校+弱校”“城镇校+乡村校”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实现区域间资源共享。

(六)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用好融媒体,跟踪报道我市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教育质量提升工作。

 

附件:全市中小学“五育并举”实施任务及要求

 

 

 

附件

 

全市中小学“五育并举”实施任务及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政治性,坚定方向性,把握时代性,尊重规律性,体现服务性,坚持育人为本,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突出德育实效

落实《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坚持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听党话、跟党走,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遵法遵规守法守纪行为习惯和向善向美友爱阳光人格模式。着力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每年开展优质思政课评选观摩分享活动,每年评选30堂思政金课,每年开展1次以学生为中心的全市中小学思政课程评估和质量监测评价,每个学校以“德育+” 为主题推动“五个思政”形成协同效应,建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德育+家庭+社会的协调工作机制。按照“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创建50-100所市级德育示范校,每年选树100名美德少年,教育局团工委每年宣传10个“我是新时代好少年(儿童)”的小小宣讲团。推进生涯规划、学业规划指导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推介建设一批校外德育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基教科、学高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双减”专班,各地各校)

二、提升智育水平

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以学生好学、会学、乐学、学思结合、学好为着力点,大力提升各学科基础知识教学质量。推出探究式学习、发现式学习、讨论式教学,“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示范课。各学校每年开展“小小发明家”“奇思妙想”比赛、“经典阅读、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科技节、读书会、朗诵会等;加强科技信息教育,强化学生实践操作、情境体验、探索求知、亲身感悟和创新创造。“一生一档”建立学生学业质量档案,不得公布学生分数,完善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学校每年开展“学习进步奖”“学习特长奖”“小小发明奖”“小论文奖”“金点子奖”等活动,激发每个学生的学习兴趣,覆盖率达到80%。坚持因材施教,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牵头单位:基教科、学高科,责任单位:教师科、体卫艺科、教研室、电教馆、校外活动中心、“双减”专班,各地各校)

三、强化体育锻炼

落实《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心素质。着力提升体育教学质量,按照“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加强“学、练、赛”一体化教学,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并构建形成“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体育竞赛体系,使每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各学校常态化开展校内比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加强校园足球、篮球、田径、武术等特色学校建设,实现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全覆盖。广泛开展“我运动·我健康”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各学校每年开展“小小运动员”“体育小健将”评选活动。严禁挤占学生体育课时间,按“一天一小时”引导学生养成坚持锻炼、热爱运动的好习惯,实现阳光体育运动全覆盖。市教育局每年适时举办青少年运动会。(牵头单位:体卫艺科,责任单位:基教科、学高科、团工委、教研室、“双减”专班,各地各校)

四、增强美育熏陶

落实《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强化学生美育实践,引导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达美。着力提升音乐、美术课堂教学质量,丰富课堂课后文化艺术活动,做到校园书声、歌声、琴声,声声入耳,促进以文化人,以美润泽学生心灵。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节和学校文艺展演活动,帮助每名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普及诗词、书法、篆刻、剪纸、面塑、手工制作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班班有特点、校校有特色局面,“一生一特长”,生生有美,美美与共,引导学生养成崇尚优美、追求品质的健康审美情趣。市教育局每年评选表扬30个校园优秀艺术团队,推介100名艺术小童星,适时举办师生艺术汇演、艺术展演活动。(牵头单位:体卫艺科,责任单位:基教科、学高科、团工委、教研室、“双减”专班,各地各校)

五、加强劳动教育

落实《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着力提升劳动教学质量全面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优化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安排,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每学年设立劳动周,组织开展校内外劳动实践活动。制定鄂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劳动任务清单,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劳动作业,搭建学生劳动成果展示平台,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2项生活技能。按至少“一生一技能”,引导学生养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勤劳自立的好习惯。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开展“优秀工匠进校园”活动。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农村学校安排相应田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可以就近认领撂荒地,城镇学校为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践等提供保障,通过打造“1+N”劳动教育融合教学模式,实现劳动树德、劳动增智、劳动强体、劳动育美。市教育局每年推介一批劳动教育基地,各学校每年要开展“我爱劳动”奖等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基教科、学高科,责任单位:团工委、教研室、校外活动中心、“双减”专班,各地各校)

六、保持身心健康

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引导学生保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乐观向上、阳光健康心态,提高学生自我情绪控制调节能力和抗挫能力。深入实施健康校园行动,培养学生卫生健康观念和能力。开设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开展“青春礼”“成人礼”“开学礼”“毕业礼”等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亲子关系困难及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学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一生一案”开展“六点”教育行动,挖掘学生的潜质点、兴趣点,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特长点,展示学生的精彩点、美好点,让每个学生树立向上向善向美向好成长的自信。“一生一策”“困境学生”开展“一对一”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辅导,家校协作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比活动。(牵头单位:基教科、学高科,责任单位:体卫艺科、团工委、教研室、综治安全科,各地各校)


 
                           
关联解读:
             

1、解读《市教育局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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