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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州市教育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1577 发文字号: 鄂州教综治〔2022〕4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区教育局,葛店开发区社发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各市直学校,各民办高中、中职学校: 

  现将《鄂州市教育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8日 

            

    

    

    

  鄂州市教育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政法2021〕1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教政法20221号)、《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州发20222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加快推进鄂州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鄂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尊重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特点,系统安排,科学规划,分类设定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坚持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 

  坚持开拓创新,系统规划。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自觉尊法守法,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更加牢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广大师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显增强,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各地各学校开展教师系统培训轮训的必修课。扎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知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强化宪法宣传,充实宪法教育内容。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提高全市师生及教育工作者的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广泛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民法典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教育,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贴近师生,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疫情防控、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税务、劳动就业、非法集资、校园贷、公共领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增强全市师生及教育工作者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市教育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清廉学校建设助推清廉鄂州建设,建设“好、正、实、优”鄂州。 

  六)大力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体系,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尊崇公序良俗,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并渗透到师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办学教育理念当中,积极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工作举措    

   (一)着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1.注重领导带头学法、守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维护教育稳定的能力。 

  2.注重机关干部模范学法、守法。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坚持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坚持落实行政执法证制度及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3.注重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高。制定中小学校长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校长任职应知会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常识及规定。建立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校长的法律素质。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纳入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体系。 

  4.注重教师法律素养提升。结合学校依法治理需要,贴近教师工作生活实际,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培计划”,深入实施教师法治培训,培养一批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高、法律技能强的优秀教师。 

  (二)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力度 

  1.注重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将法治教育与学科教育教学相结合,推进课程法治建设,贴近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等法治内容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将法治教育与各类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针对性。 

  2.注重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与教育部每年开展的“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广泛参与教育部开展的“宪法卫士”网上学习和考试。积极推进案例式教学,以案说法,让青少年能在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中培养法律鉴别力。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服务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 

  3.注重学生法治教育的考核评价。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法治教育时间。把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 

  (三)着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1.注重明确机关干部普法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机关干部普法责任,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2.注重专职法治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育部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力争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完善法治课教师选拔和激励机制,在岗位聘用、专业发展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支持。 

  3.注重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制定《鄂州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从检察、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聘请法治副校长的制度,做到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完善法治副校长管理与考核评价,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法治教育、指导依法治校等方面的作用。   

  4.注重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组织引导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教育普法志愿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四)着力利用法治教育资源 

  1.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以市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为龙头,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争每个区至少设立1个法治资源教室。各地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学生每年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2.注重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保障。争取在“八五”期间实现大部分中小学都能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共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探索建立法治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3.注重开展教育公益普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广告栏等载体,积极推动新闻媒体参与教育系统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教育月、“12.4”宪法宣传活动周等重要节点,组织普法志愿者进校园为师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五)着力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 

  1.注重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依法治理水平。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范毒品、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依法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2.注重建立学校法律服务支持体系。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合作、借助研究机构力量等方式,搭建区域内中小学校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平台。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学校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教育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党员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普法,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教育局“八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效果。各地也要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狠抓真干,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安排经费,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购置编印法治读本、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普法网站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大力开展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评估。探索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确保普法工作质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五、工作步骤 

  市教育局“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至2022年5月)。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各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含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八五”普法规划报市教育局备案。其他各中小学校“八五”普法规划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5年上半年)。各地各类学校要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展开各项教育普法工作,每年制定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重点突出、督促到位。2023年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检查验收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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