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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 鄂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5日
 

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教育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教育局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教育局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市教育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2、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按照国家关于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4、研究、编制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速度、规模和步骤,指导、协调、监督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的落实情况;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

6、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厂矿和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

7、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市属学校的治安保卫、档案和保密工作。

8、贯彻落实和检查督促党和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预算标准的政策和办法,管理使用教育拨款和利用外资;负责本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干部任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0、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育系统工人考评工作。

11、负责指导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合并、撤销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2、研究教育理论,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工作。

13、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

14、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规划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基建审计)、体育卫生艺术科、职业成人教育科、教师管理科、督导办公室、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科、监察室、语委办、城区教育管理科、工会、妇委会、团委。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18年部门预算共有35个单位,分别为:鄂州市教育局本级、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鄂州市教学研究室、鄂州市电化教育馆、鄂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中心、鄂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鄂州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鄂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鄂州市第一幼儿园、鄂州市实验幼儿园、鄂州市实验小学、鄂州市新民街小学、鄂州市吴都小学、鄂州市东方红小学、鄂州市明塘小学、鄂州市西山小学、鄂州市落架坪小学、鄂州市官柳小学、鄂州市第一中学鄂州市第三中学、鄂州市第五中学、鄂州市第八中学、鄂州市第九中学、鄂州市石山中学、鄂州市雷山学校、鄂州市程潮铁矿学校、鄂州市矿机学校、湖北省鄂州高中、鄂州市第四中学、鄂州市第六中学、鄂州市第二中学、湖北省鄂州中等专业学校、鄂州市鄂钢职业高中、鄂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鄂州市第二幼儿园。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教育局市直教育系统现有教职工3603人,其中在职人员2181人,离休人员46人,退休人员941人,自收自支人员165人,临时聘用270人。

目前编制人数2590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2518人,工勤编制7人。

 

第二部分 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98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9018.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52.82万元;上年结转1918.00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98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8.74万元,项目支出10074.6万元。

1.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3095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0.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2.38万元。

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8808.74万元,项目支出10074.6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989.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91.64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加大了教育投入,本年度新增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地方配套资金,且校舍建设及设备购置类项目增加。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989.34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38883.34万元,结转下年106万元;预算总支出比2017年预算增加3991.64万元,主要原因:校舍及设备类项目增加,项目支出总数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8989.3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71.34万元、上年结转191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3888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880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0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93万元;项目支出10074.6万元,其中专项性公用支出501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529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52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883.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885.64万元,增加11.1%。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30950.68万元

   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款)2087.0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85.06万元,增长30.27%;教育行政运行(项)323.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7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316.45万元。

   2)普通教育支出(款)24881.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638.01万元,增长29.29%;其中学前教育(项)1765.71万元,小学教育(项)8251.84万元,初中教育(项)6487.46万元,高中教育(项)8376.39万元;

   3)职业教育支出(款)3788.53万元,中专教育(项)3788.5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61.12万元,增长86.86%

   4)特殊教育(款)179.07万元,特殊学校教育(项)179.0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52万元,增长6.24%

    5)进修及培训(款)14.66万元,干部教育(项)14.6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43万元,增长50.68%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3660.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68.06万元,减少24.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96.3万元,其他行政单位事业离退休支出(项)264.08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9.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026万元,减少57.03%

4.住房保障支出(款)1992.38万元,住房公积金(项)1992.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2.42万元,增长10.69%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24915.3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24605.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支出、失业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医疗保险支出、住房补贴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9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务费、助学金、其他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3893.44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2826.77万元,福利费446.07万元,购置费605.94万元,教育经费14.6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89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办公用房53666.68平方米,专用房屋214886.05平方米,房屋出租面积13204.50平方米,土地面积250476.22平方米。公务用车编制数4台,实有3台。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教育局对市直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7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市级配套资金预算数1366万元,按照小学600/生,初中800/生的标准,寄宿制学生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足额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各级各类学校正常运转。

2)教育专项收入安排支出年初预算数52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西山小学迁建、市一幼重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市四中校舍维修改造、市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及各类学校校舍改造资。

3)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078万元,根据鄂政办函〔201597号文件精神,保障全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200元,确保按时足额拨付,保障高中正常运作。

4)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费257万元,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338号)、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鄂州政办发〔201459号)文件精神,足额拨付市直2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95名专职保安员经费,保障学校安全。

    5)教育督导经费预算数6万元,推进教育督导工作。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409.28万元。包括:货物类2886.48万元,服务类404.80万元,工程类1118.0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9.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6.75万元,下降47.2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万元。(因本年度市政府安排教育系统2人参加行政代表团出访日本、韩国)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0.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了专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7.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32.6万元,主要原因:去年大部分公务用车已维修,今年开支缩减。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了专项开支。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市教育局2018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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