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家庭托育负担,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托育服务的相关政策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严格履行定价程序,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鄂州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5月6日,社会公众可通过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请注明修改意见提出人所在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ezsfgwjg@163.com。
附件:关于鄂州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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