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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鄂城区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4-05-24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秋季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提示》要求,结合主城区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片区,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片区组织学生入学。

  (二)坚持控制班额人数原则。严格控制中小学班级人数,每班不超过55人,确保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以“自愿报名、指导计划、自主招生、免试入学”方式进行,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四)坚持全过程阳光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招生网络平台,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生范围、入学对象

  (一)招生范围

  本方案及附件所称主城区范围是指凤凰街道、古楼街道辖区和西山街道部分辖区,以及临空经济区英山社区部分辖区。(具体招生范围详见附图)。

  (二)入学对象

  小学:在主城区内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在主城区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录办法

  学生家长在网上报名登记、提交信息资料。招生平台自动匹配相应录取学校。区教育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审核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网上和现场交叉互审,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批次依次登录、审核、复核、录取。

  (一)批次设置(见附件1)

  第一批:1.有房产有户籍(A类)。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取得主城区户籍,独立住宅性质房产(100%产权)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并能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合同(含购房税务发票)。不能办证的商品房、公租房、集体宿舍、还建房、小产权房、自建房等,需提供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政策优录子女

  ①现役军人子女,需所属部队团级及以上证明或函件;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以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

  ②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市公安局出具证明和文件为依据。

  ③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函件。

  ④高层次人才子女。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以人才办认定的文件为依据。花湖机场、滨江科技新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提供单位高管入职任命书(聘用合同)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

  第二批:有房产无户籍(B类)。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主城区,独立住宅性质房产(100%产权)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并能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合同(含购房税务发票)。不能办证的商品房、公租房、集体宿舍、还建房、小产权房、自建房等,需提供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第三批:无房产有户籍(C类)。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取得主城区户籍,主城区无房产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批:无房产无户籍(D类)。房产、户籍均不在主城区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拆迁户子女等,租房居住并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二)录取顺序

  1.录取第一批学生后有剩余学位的,启动第二批学生录取程序。如果符合第二批条件的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将由市公证处全程公证监督,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录取(摇号方案另行公布)。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在第二、第三志愿填所选报学校第二批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调剂录取。

  2.录取第一、二批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启动第三批学生录取程序。如果符合第三批条件的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由第三方平台统筹调剂。

  3.录取第三批学生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启动第四批学生录取程序。如果符合第四批条件的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由第三方平台统筹调剂。

  (三)其他类别学生招生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予以安排;中度及以上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鄂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2.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的,需以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为前提,因片区调整导致异校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见附件5),提供户口簿、学籍证明(就读学校提供)等相关材料,享受优惠政策办理同校就读。

  3.转入学生入学。8月27—31日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登记,并提供证明材料。拟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由拟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房产和户口符合申请拟转入学校的招生片区要求;

  ②小学生在一年级入学时已年满六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以前);

  ③所申请拟转入的学校该年级有空余学位。

  (四)片区调整

  根据前期调研和新生入学摸底情况,结合主城区学校招生计划实际和临空经济区招生意见,招生片区与去年相比稍有调整。

  1.沿江大道—凤凰路—武昌大道—洋澜湖电排站片区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可报名第五中学或育才中学。

  2.临空经济区滨湖东路(英山路)—银海路—大桥路—吴都大道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可报名临空实验学校初中部或吴都中学。

  3.临空经济区滨湖东路—无名路—大桥路—银海路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可报名临空实验学校初中部或育才中学。

  4.临空经济区第一小学(融创小学)纳入主城区划片,由临空经济区负责招生,实行线下报名登记,线下分批提交信息资料,审核录取。

  5.临空经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临空经济区第一小学(融创小学)面向主城区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额满为止。英山社区片区的学生,报名上述2所学校,由临空经济区线下自行招生;主城区幼升小学生,可在主城区招生平台上报名上述2所学校,上传报名相关资料。

  6.武昌学校招生片区不变。恢复小桥小学,作为武昌学校分校。

  7.民办花园学校(小学部、初中部)及辅人小学,招生不受片区限制,可提供寄宿制服务。

  四、入学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6月1日—6月15日。幼升小报名时间为6月1日8:00—6月8日23:59;小升初报名时间为6月9日8:00-6月15日23:59。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登记。学生家长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等)扫描二维码下载“鄂汇办”APP,进入主界面左上角定位至鄂州市鄂城区,点击下方“我要上学”模块,注册登录后,按招生操作指南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3.报名注意事项。学生家长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证件造假,将取消该适龄学生相应学校报名资格,由第三方平台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情节严重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通过。

  未能按时报名的新生家长,可于6月19日8:00-20日23:59登录招生平台进行补报。

  (二)审核录取。6月21日-8月15日,网上初审;7月中下旬摇号(摇号方案另行公布);8月16日-20日,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房产、税务、公安、电力、水务等部门对无法识别的信息资料联席复审;8月21日—24日,确定录取学校。

  (三)查询结果。8月25日9:00起,学生家长在招生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并自行打印附有二维码的入学通知书。

  (四)报名注册。8月26日-28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和《鄂州市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七年级)到录取学校报到,学校确认入学通知书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一致,收存该生入学通知书和《鄂州市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七年级),予以报名注册登记。学校根据新生入学通知书和第三方平台审核后提供的录取花名册办理该生学籍。

  咨询地址:凤凰街道第一幼儿园(中梁壹号院小区内)。

  咨询电话:0711-3350598(政策咨询)、0711-3350788(政策咨询)、0711-3350669(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6月20日(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2:30-5:30。

  举报电话:0711-3209209。

 

  附件:1.鄂城区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料审核分类(批)说明

  2.鄂城区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招生操作指南

  3.2024年鄂城区主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片区示意图

  4.2024年鄂城区主城区中学划片招生片区示意图

  5.2024年鄂城区主城区中小学多孩秋季入学申请表

  6.2024年秋季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接待联系表

  7.鄂城区2024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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