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简称“教育十条”)强调,要补齐体育短板,拓展特长生成才通道,建设一批具有较高培养水平的体育特色学校,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管理,让全市在校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提升身体素质和综合素质。
1.问:我市在加强学生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方面取得哪些成效,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教体融合,统筹校内和社会资源,坚持体育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围绕“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让学生在课程中获得更多的健康、运动知识,引导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5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特色学校8所。
2023年,我市成功承办省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鄂州代表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跳绳等项目中荣获5金4银4铜,创历史最好成绩,其中,双人花球啦啦操项目将代表湖北省参加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啦啦操决赛。
一是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得到落实。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推进体育社团活动、课外活动课程化管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
二是大力推动“幼儿体智能进园”工程。在学前阶段,大力推进“幼儿体智能进园”工程,确保覆盖率达100%。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积极推进快乐体操、趣味田径、幼儿足球、幼儿篮球等项目在全市幼儿园和小学一至二年级开展,培养幼儿体育兴趣、养成健康习惯。同时开展幼儿体育骨干教师、教练员专项业务培训,提高执教水平和活动组织能力。
三是全面推进课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体育竞赛。建立健全体育家庭作业制度,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断拓展课后服务体育活动内容,推广武术、中国舞、花样跳绳、健美操、篮球、足球等传统和现代运动项目,各校根据实际制定项目清单,供学生自主选择和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遴选优质社会资源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运动,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联合市体育局开展冬、夏令营。
四是持续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贯彻落实《鄂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体育硬件设施规划和标准化建设,逐步配齐体育设施,配强体育师资,持续推进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和测试平台,监测体育课、大课间、体质健康项目日常训练和年度测试等落实情况,监测结果与体育中考对接。将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合格率纳入各区各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实行通报约谈制。
2.问:“教育十条”在构建和完善我市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方面推出了哪些新的举措?
答:一是整合和规范青少年体育赛事。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和跨区域(校、区、市)的三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丰富赛事项目设置,畅通青少年有序参赛渠道,推进青少年竞赛体系和学校竞赛体系有机融合。小学低段以培养兴趣为主,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趣味性技能比赛。小学高段和初中、高中(中职)、大学(高职),按项目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代表队,定期开展不同项目的校内体育联赛。鼓励学校按年级或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情况开展多层次体育联赛,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体育节)2次以上。市、区每年举办全学段参与的竞赛活动。整合鄂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青少年单项体育赛事,每年举办多个单项竞赛(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每三年举办一届鄂州市中小学生运动会。
二是逐步完善综合性运动会设项和奖励机制。对接全国学青会、全省中运会赛制规程和项目设置,完善鄂州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等市、区综合性运动会青少年组设项,扩大青少年覆盖面和参与度,设立 “学校体育工作奖”“校长杯”等奖项。各级教育、体育部门每年制定并发布本级下年度学生体育竞赛计划。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制定赛事奖励办法,将我市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全省运动会、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全省单项锦标赛等运动成绩纳入体育、教育系统双方奖励评估机制。
3.问:针对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教育十条”有哪些计划和目标?
答:一是全面推进体育传统特色校建设。将体育传统校和体育项目特色校改革整合成为体育传统特色校,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传统特色校培育。到2028年,培育100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特色项目学校体育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每两年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突出学校予以支持和表扬,对推动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进行通报乃至摘牌。教育部门支持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给予招生、师资配备、场地设施建设、训练经费保障等政策支持。体育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命名为“鄂州市体教融合优势项目基地”,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优先推荐创建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教融合学校。
二是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和场地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鄂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市近期将制定并实施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改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体育场地设施,配齐专兼结合的体育教研员、体育教师,确保学校体育工作专人抓、场地优。强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开展体育教师3年一周期全员轮训,指导体育教师、教研员组队参加省级、国家级赛事或培训,不断提高体育教研员、体育教师专业能力。
三是推进校内外优质资源共享。推动体育教师教联体内跨校走教工作,确保教联体内体育教师满足学生体育课程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注册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立校外机构“进校”资源库白名单,拓展体育专业师资资源,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活动项目服务,丰富拓展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促进学校课后体育活动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投资运营。
四是构建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实施体育项目布局。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培养优秀运动员的模式,以田径、足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等项目为突破,优化项目布局,每个区布局3至5个运动项目,按照对口升学、就近入学的原则,每个项目原则上至少布局6所小学、3所初中、1所高中。深化招生、培养、竞赛、管理制度改革,开拓“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名校办名队”体教融合发展之路,形成“一条龙”式的运动员培养体系。
4.问:“教育十条”在促进青少年运动蓬勃发展,拓展体育特长生成才通道等方面提出哪些对策?
答:一是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拓展体育特长生成才通道。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减少学训矛盾,保障运动员文化学习和训练的系统性,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研究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结合实际扩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数量,明确招生比例,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代表我市获得省单项锦标赛、省运动会前八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的运动员,按照我市体育特长生有关招生政策予以倾斜。各区布局涵盖小、初、高一体化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有条件的区、校谋划、布局培育具有品牌特色、有影响力、可作经验推广的示范性体育特色项目。
二是保护青少年运动员参与体育运动权益。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坚决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制定和完善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加强青少年运动人才保护,促进青少年运动员合理流动。
三是建设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联动武汉体育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力争在我市挂牌成立实训基地和优质生源基地,打通特长生升学通道。将体艺高考纳入学校高考奖励范围,打造10所高中学段特色项目学校,鼓励并支持各地培育一批体育艺术特色高中,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为每个学生创造出彩机会。
四是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家校政社积极支持学校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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